本次出台的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2. 取消特殊和稀缺煤类勘查、开采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 取消石墨勘查、开采的外资准入限制。
4. 取消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钨冶炼的外资准入限制。
5. 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6. 取消船舶(含分段)设计、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7. 取消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8. 取消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9. 武器弹药制造不列入负面清单。
10. 取消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1. 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2. 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3. 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14. 取消国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5. 取消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外资准入限制。
18. 2018年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19. 2018年将期货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0. 2018年将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由50%放宽至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1. 取消测绘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2. 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