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发布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团体标准,已于2018年6月1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实施。

目前,我国润滑油表观消费量达1000万吨左右,其中50%的润滑油可以回收,经过再精炼,得到重新利用,产值达500亿,再生油市场前景广阔。行业急需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国家环保部门,工信部门,以及财税部门都相应对再生油行业从准入、行业规范条件及行业免征消费税等优惠政策方面有相关规定,但是对于最终产品质量没有相应标准,用以产品质量的监控。2016年底,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开始筹备成立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以行业协会牵头,行业骨干企业参与,通过征求各部委意见后,启动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的产品标准的制订工作。并且邀请行业有实力的标杆企业来共同参与标准的起草。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委会做了大量的行业实地调研和论证。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各级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大力支持及配合,并提供了必要的、详实的检测油样,交由国家石油产品质检中心进行检测,同时提供权威的检测报告。2018年3月22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团体标准评审会,来自于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环科院、国家标准委员会、中国石油大学等11名专家参加了评审。专家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关于《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标准编制整体情况的汇报,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润滑油基础油产品及再生尾油的分类、标识、技术要求、包装、运输、贮存和取样等内容。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符合国家国家法律法规,填补了我国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标准空白,对我国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本标准提出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产品及再生尾油的分类、标识、技术要求等指标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标准送审资料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安排合理,符合物资再生行业团体标准及国家团体标准的送审要求。

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标准的审查,起草小组按照评审修改意见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报批稿。最终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

本次标准制定的数据主要涵盖目前行业内典型生产工艺所提供的生产样品,经过国家石油产品质检中心按统一试验方法、统一标准检验获得的数据(检测报告) 。《再生润滑油基础油》团体标准的实施,可以鼓励和提高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的积极性,最终促进行业向更加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为政府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对于提升我国的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以及环境保护水平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