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利之下,走险者众。作为全国地方炼油厂最多的省份,山东地炼企业产能占全国地炼总产能60%以上,尽管新政已执行超半年,但新京报记者历时月余调查发现,山东境内仍有不少地炼厂“无票”、“变票”销售成品汽柴油。大到年产能两百万吨以上的企业,小到几十万吨的地炼厂均涉及其中,每吨涉嫌偷逃税金额上千元。
据业内人士看来,无票或变票销售已经在业内存在很多年,虽然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新的报税系统,但仍然难以完全杜绝。
还有的企业操作空壳公司作为自己的贸易商,把自己的原油卖出去,再变成燃料油买回来。相当于左手卖出,右手买入。但这么操作之后,自己手上的原油就变成了可以无票销售的成品油。”
地炼厂为获得非法利益,在新政已执行半年的情况下,却仍然故意通过“无票”“变票”方式进行逃税,达到每吨偷逃税额上千元的结果,具有主观上的直接故意,地炼厂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